总站首页| 最新招商引资| 最新招商项目| 找项目投资| 招拍信息| 招商排行榜| 发布会| 稿件发布 移动端
微信
您好! 请登录 马上注册
网站服务热线

网站服务热线

地纬招商网 > 陕西站 > 陕西新闻资讯 > 招商信息

陕西严禁借园区之名 开发住宅房地产

作者:小编        2017-01-07 13:45:17

  12月9日,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,我省出台《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(试行)》,明确规定今后开发区土地用途管制将进一步加强,特别是严禁借建设工业开发区(园区)之名进行住宅房地产开发,除旅游度假区外的其他产业开发区内,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%。对于城镇建设低效用地,则鼓励以协商回收、协议置换、收购储备等方式推进再开发利用。

  细则还从严格建设用地使用标准、促进建设用地立体综合开发、提高基础设施节地水平、规范开发区土地管理、推进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等多个方面,就进一步节约集约用地作出明确规定。其中,对国家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低于1亿元,或省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,其他工业集中区域投资低于3000万元,以及用地面积关中低于20亩、陕南陕北低于15亩的单个工业项目,原则上不单独供地。鼓励开发区(园区)外的现有工业企业通过“拆企并企”“拆企入园”等方式进入开发区(园区)发展。对“退二进三”、“退城入园”、转型升级的企业,优先在开发区(园区)内安排建设用地或协调租赁标准厂房。

  我省将建立开发区入区项目评价制度,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并向社会公示结果,作为开发区(园区)升级、扩区、区位调整和退出的重要依据。对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位于全省前5位的,将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。

本文如非注明原创的即来源于网络。来源于网络的文章、图片、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,因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,如原作者或编辑认为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,或不应无偿使用,请及时通知我们,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处理。本网页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,感谢您的理解!


地纬招商网-中国招商投资门户网站-中国专业的招商引资与项目投资代理服务商。以千万海内外投资人资源,为中国企业、外资企业、创业者与政府、园区、创业孵化器、创业加盟项目等搭建平台对接项目。利用有效的线上推广工具:地纬招商网(www.zhongguozhaoshang.com)、微信公众号(招商与投资:zhaoshangyutouzi)和线下招商团队进行线上营销推广、线下项目推介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,并承诺代理招商无效果不收费。

关键字: 产业  工业  开发区  投资  项目 
最值得投资项目推荐

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  沪ICP备16044607号-2 Copyright © 2022 www.zhongguozhaoshang.com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